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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在旅途


宝鸡市第三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暨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6-06-13 | 浏览:139次 ]

宝鸡市教育局

文件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市教发〔2016170

宝鸡市教育局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宝鸡市第三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暨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陕教师〔201328号)及《关于遴选推荐陕西省第三批中小学幼儿园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通知》(陕教师〔20161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第三批市级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暨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和教研人员,重点是教学一线的教师。

二、推选对象

1.市级学科带头人:获得市级教学能手(任职年限不少于两年)及其以上称号的在职教师和教研人员,重点是教学一线的教师。

2.省级学科带头人:获得省级教学能手(任职年限不少于两年)、市级学科带头人及其以上称号的在职教师和教研人员,重点是教学一线教师。

三、参评名额

各单位按照《宝鸡市第三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所列计划进行推荐上报。推选人数超过8人(含8人)的县区,各学段应按照中学50%、小学40%、幼儿园10%的比例推荐,并适当向乡村一线教师倾斜,确保学科、地域上分布均衡。

四、遴选条件

1.资格条件。学历符合《教师法》相关规定,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年龄女性45周岁(1971630日以后出生)、男性50周岁以下(1966630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教龄10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资格;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近5年接受市级及以上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72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市级学科带头人推荐不受年龄限制)。

2.素质要求。师德高尚,严谨笃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较为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教育理念先进,学科专业过硬,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具有较强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力,能够熟练地将现代教育技术整合运用到学科教学中,能够熟练地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和交流;具有较强的学科引领、专业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在本学科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3.教育教学实绩。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近5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20学时以上;具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成绩突出;能出色完成学科教学任务,所指导的学生班级或年级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和教师评议优秀率均达90%以上;承担过县级以上的示范课或观摩课,学科教学水平在区域内得到同行的广泛好评;在课程改革、教材建设、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有突出业绩,获得市级教育部门和同行专家的肯定性评价,教学改革经验得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推广,近5年获得县级及以上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

4.教研成果。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5年教研成果突出并具备下列选择条件中的两项:①主持并完成1项市级及以上级别或2项县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或教改实验项目;②主要参与(前三人)和本学科教学相关的省级及以上级别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③在核心刊物发表1篇以上有较高应用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④获得2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1项市级及以上级别教育行政部门的基础教育优秀成果一、二等奖;⑤校本教研成效显著,有独特的教育教学方法或在课程改革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在省市学科专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5.示范引领能力。有较强的学科教学指导能力,能主持或参与指导区域内校本研修,担任过联片校本研修学科主持专家,对当地教师专业成长做出过重要贡献;承担过县级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教学任务,近5年主讲培训课程或专题不少于30学时;能指导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学科教研能力,近5年在指导青年教师专业成长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6.破格条件。2015年市级教学能手比赛第一名或省级优秀教学能手工作站站长称号的教师,由本人填写《申报表》,所在单位和县、级教育、人社行政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直接破格上报市项目办,不占各县区、单位推荐名额。

五、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包括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县级审核、市级评审、省级审定五个环节。

1.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在职一线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愿景向所在学校提出自荐申请,并提供《宝鸡市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依据推选条件进行审核,研究同意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县骨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推荐的人选和材料直接上报市教研室初中组。

3.县级审核。县骨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选拔条件和基层单位推荐意见,被推荐人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广泛征求学生和同校教师意见,填写推荐人选初审意见,统一上报市级教育、人社行政部门。

4.市级评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审查候选人资格条件,通过评课、赛教、答辩及无记名差额投票等方式,确定市级学科带头人命名人选及向省级推荐的培养人选,并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人社局联合发文,命名“宝鸡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并择优遴选推荐上报省培项目执行办公室。

5.省级审定。省教育厅对省级学科带头人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统一组织现场答辩和评审,评审结果按量化积分排序后提交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领导及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审定。审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并由省教育厅委托有关单位对其进行为期一年的培养。经考核合格者,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命名为“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

五、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遴选和培养省、市级学科带头人是我市加强骨干教师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和动员,切实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2.精心组织。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各县(区)教育和人社行政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并于610日前将组织机构和评选工作实施方案报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坚持标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要求,认真审查资格,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要重视推荐人选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发挥骨干引领作用方面取得的成果,全面考核,确保遴选出有培养前途的优秀人才。

4.统筹兼顾。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评选推荐工作要统筹考虑不同学段、不同层次的学校和学科分布,确保农村学校和薄弱学科教师在推荐人选中占一定比例。

六、材料报送

(一)各县(区)教育局和局直单位需向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

 1.《宝鸡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一式3份;

2.《宝鸡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审表》(附件3)一式3份;

3推荐人选20121—20164月期间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县级审核属实字样印章),主要包括:(1)教师职务聘任证书;(2)继续教育证书;(3)省、市级教学能手或市级学科带头人证书;(4)教学实绩证明材料;(5)教研成果证明材料;(6)市级及以上其他获奖证书或荣誉称号;(7)承担教师培训、组织校本研修活动证明材料。

(二)报送要求:

1.各县(区)务必于201668日前将评审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教育局教研室。审批表用Word文档格式A4页面),汇总表用Excel表格式提交(以纸质、电子版两种形式同时报送)

2.各县(区)教育局、人社局和推荐人选所在单位负责人务必在审批表和汇总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推荐人选的证明材料原件,经审核人签字确认后以复印件形式(由县(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并加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上报(推荐人选所有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均为2016430日)。评审表以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或A3纸型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材料一人一袋,并在材料袋封面上标注材料清单。

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市教育中心科技楼1318室、1320室)联系人:安景瑜 田礼让 联系电话:2790302 2790300

电子邮箱bjsgk@126.com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王宏亮 联系电话:3260195

市教育局教研室初中组(市教育中心科技楼1410室)

联系人:冯海利 张丽 联系电话:2790905

宝鸡市教育局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530

宝鸡市教育局 2016530日印发

共印45

附件1

宝鸡市第三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

推荐名额分配表

县(区)

推荐名额

其中拟遴选推荐省上名额

120

18

渭滨区

11

金台区

12

高新区

8

陈仓区

12

凤翔县

12

岐山县

13

扶风县

10

9

8

千阳县

5

麟游县

3

凤 县

3

太白县

3

局直单位

11人(宝鸡中学3人,宝鸡一中2人,宝鸡教育学院、市教研室、市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宝鸡实验小学、宝鸡幼儿园、市特殊教育学校各1人。

备注:12014年省级优秀教学能手工作站站长名额由省厅直接分配下达,不占各县区指标;2荐名额超过8人(含8人)的县区各学段推荐应按照中学50%小学40%、幼儿园10%的比例执行,并确保学科均衡,不得超报。


附件2

宝鸡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汇总表

填报单位: 县、区(盖章)教育、人社部门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填写规范全称)

学段

学科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历/学位

获得省、市级教学能手时间(填最高称号)

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教龄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兼任行政

职务

备注

职称

任职时间


附件3

宝鸡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

所属县区:

所在单位:

名:

填表时间:

宝鸡市教育局制

一、基本情况

2寸近期

正面免冠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最后学历

毕业时间及院校及专业

本人所教学的学段及学科

学段: 学科:

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时间

行政职务

任职时间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主要简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二、近五年来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

(包括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从事教书育人、教学及科研工作的能力、水平和实绩等)

个人签名:

三、近五年来教育科研成果和受表彰奖励情况

(请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与申报表分开装订成册)

科研成果(论文、专著、课题)

时间

发表、出版

或组织单位

承担角色及完成情况

获奖情况(注明奖励部门)

荣获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受奖励情况

荣誉称号或

奖励名称

时间

表彰奖励单位

四、担任教师培训任务、承担公开课或示范课、组织开展校本研修、指导青年教师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方面的情况

五、本人未来5年专业发展愿景,以及对入选市、省级学科带头人的工作计划及建议

六、所在单位推荐及审核意见

(公章)

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名:

七、推荐及审核意见

县级

行政

部门

审查

意见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公章)

市级

行政

部门

评审

意见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公章)

省级

行政

部门

评审

意见

省教育厅(公章)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