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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在旅途


关于遴选推荐教育部--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培养人选的通知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8-01-31 | 浏览:352次 ]

关于遴选推荐教育部—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培养人选的通知

题:

关于遴选推荐教育部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培养人选的通知

号:

11610000741297059L/2018-014

发文字号:

陕教师办〔20181

发布机构: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成文日期:

2018-1-9

发布日期:

2018-01-11 14:59:43

类  别:

教师管理

浏览次数:

1440

各市(区)教育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建设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58号)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教育部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培养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推荐名额

教育部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培养人选分配我省计划共8名,其中教师、校长各4名。

请各市(区)严格按照遴选条件,推荐在全省基础教育领域影响广泛并具有相当知名度的杰出中小学教师、校长各1名(西安市可适当增加),如果本市(区)无满足条件者,请书面函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说明情况;各直属单位可推荐1名教师或校长;陕西省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及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可在以往参加国家级或省级培训的优秀学员中择优推荐。省教育厅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按项目分配名额择优遴选并上报教育部工程办。

二、遴选条件

(一)名师领航班学员遴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与教育家情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

2.教学业绩突出,育人效果显著,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得到同行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和认同。

3.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主持过省级以上重大教改实验项目或研究课题,曾经以第一署名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

4.具有中小学正高级职称或特级教师称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同等条件下,获得省级以上教学名师称号或参加过省级名师培养项目的优先。

(二)名校长领航班学员遴选条件。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与教育家情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
2.
办学理念先进,办学成效显著,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得到同行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和认同。
3.
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主持过省级以上重大教改实验项目或研究课题,曾经以第一署名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
4.
担任正职校长累计5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同等条件下,参加过全国中小学优秀校长高级研究班或省级名校长培养项目的优先。

三、培养目标任务

2018年遴选的中小学教师、中小学校长,通过组织开展深度学习、导师指导、示范提升等形式,进行为期3年的在职连续培养(每年多次集中,累计不少于2个月)。实施双名工程,帮助参训教师进一步凝练教育思想、提升教育教学创新能力,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鲜明教育思想和教学模式、能够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教育家型卓越教师;帮助参训校长进一步凝练教育思想、提升实践创新能力,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能够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教育家型卓越校长。同时,引导支持参训教师校长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开展教育扶贫,加强对口支援、协作帮扶等社会服务,辐射带动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质量提升。

四、培养方式

按照整体规划、个性指导、训用结合、连续培养、协同创新的思路,为参训教师、校长建立集中培养基地、配备理论和实践双导师、搭建思想和实践示范推广平台,通过基地引领研修、导师个性化指导、参训教师校长示范提升等方式,对参训教师校长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

(一)深度学习。培养基地组织参训教师校长采取选修课程、研读名著、同伴互助、听取名家讲坛、境内外实地研修考察等形式,引导参训教师校长自主学习,针对有关教育问题进行深入的理论探究和实践探索。

(二)导师指导。导师组织参训教师校长采取课题研究、项目合作、跟岗学习、发表成果、反思实践等形式,对参训教师校长进行个性化培养,帮助参训教师校长凝练思想。

(三)示范提升。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培养基地的指导下,参训教师校长通过建立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巡回讲学、名师名校长论坛、成果展示等形式,宣传推广自己的教育思想,引领其他学校教师校长开展理论和实践研修,提升办学理念能力,在示范引领过程中进一步检验、丰富、提升教育思想。

五、培养经费

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按照每位参训教师校长10万元的标准,3年按3:3:4的比例拨付培养基地。参训教师校长的集中培训费、住宿费等从项目经费列支,往返交通费及国际差旅费等由参训教师校长所在单位负责。我省将按照中央与地方不低于1:2的比例配套经费,用于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及有关培养活动经费支出。

六、其他事项

(一)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是教育部实施的国家级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是国家加强中小学教师校长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市(区)教育局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条件遴选推荐。2018126日前将推荐参训学员申报表(见附件1)以纸质盖章件(邮寄)和学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以Excel表格式报送陕西省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

(二)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人员进行评审,按教育部分配计划名额择优确定培养人选。教育部在各省推荐的基础上,还将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和答辩,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培养对象。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系人:张科浦 电话:029—88668692(兼传真)

电子邮箱:sxsfc@126.com

(二)陕西省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

联系人:宋亚莉 电话:029—85370157

电子邮箱:sjyxpy@126.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兴善寺东街69号,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校园长培训部,邮编:710061

附件:
1.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19